1.年龄和性别
(1)新生儿和婴幼儿:新生儿出生后前8周,因肝微粒体代谢酶系尚未成熟,故对某些靠微粒体代谢酶灭活的物质特别敏感。又因为新生儿的氧化还原能力低,故对某些靠氧化还原灭活的物质也特别敏感。婴幼儿神经系统不稳定、体重轻、机体代谢旺盛,对吗啡、烟碱和某些皮肤刺激物均较成人敏感。
(2)老年人中枢系统反应迟钝、代谢功能低、分泌及排泄器官功能减退,防毒能力差,中毒症状严重,恢复慢,对催吐药及泻药耐受性小。
(3)妇女对毒物较敏感,尤其在月经期、妊娠期、授乳期及更年期。在妊娠期和授乳期,对胎儿的发育和喂奶的婴儿都会有一定的影响。
2.耐受性和蓄积性长期使用某种药物,易产生耐受性,这是由于药物本身可以刺激诱导酶的生成,使药物代谢酶系活性增加,代谢转化加快。同样剂量的药物,对他不会引起毒性反应,对别人则可能引起中毒。
某些药物在体内分解代谢缓慢,生物半衰期长,如长期连续应用,给药间隔时间比生物半衰期短,吸收量远远大于排泄量,使药物在体内蓄积,血药浓度超出最高有效治疗量,则导致毒性反应。3.机体功能状态毒物吸收后的作用强弱与机体的功能状态有关。一般情况下,许多毒物经过生物转化,毒性均能减少;患糖尿病时,血糖波动很大,当血糖浓度高时,由于胰岛素分泌障碍,葡萄糖进入肝细胞减少,肝糖原合成降低;当血糖浓度低时,肝糖原又易分解成葡萄糖以补充血糖浓度,结果造成细胞内代谢能量不足,解毒能力减弱。肝硬化、慢性肝炎、阻塞性黄疸等患者,由于肝细胞损害,使毒物在肝细胞内质网中进行的结合解毒反应(耗能反应)受到阻碍,加上肝微粒体中的细胞色素P450含量亦降低,毒物的生物转化过程受阻。因此,虽然是非致死剂量或浓度较低的毒物,对糖尿病患者、肝损害者有可能引起严重反应,甚至死亡。再者,当神经系统处于抑制、深睡或麻醉状态时,机体对毒物的敏感性降低。寒冷、饥饿、过度疲劳、脾胃虚弱及胃内容物的性状都影响着中毒的程度。
在解毒过程中,肝作用最大,肾次之,再次如肠黏膜等。故在抢救中,必须注意保护机体及各脏器的功能,使之发挥最大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