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糖耐量检查时间

怀孕之后,女性很容易出现妊娠期糖尿病,为了避免这种疾病的出现,孕妈妈们是需要进行耐糖检查的。但是耐糖检查也不是随时可以进行,最好在怀孕24到28周之间进行检查。因为需要抽血,检查之前,孕妇需要保持空腹,不能吃早饭,但是可以少量的喝一些白开水。

孕24~28周的孕妇均应做糖筛查试验。

1.空腹血糖测定(FDG)

FDG≥5.1mmol/L可以直接诊断GDM,不必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;FDG4.4mmol/L,发生GDM可能性极小,可以暂时不行OGTT。FDG≥4.4mmol/L且5.1mmol/L时,应尽早行OGTT。

2.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

目前我国采用葡萄糖75g的OGTT诊断糖尿病。诊断标准:禁食至少8小时。检查时,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,分别测定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、2小时的血糖水平。3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.1mmol/L、10.0mmol/L、8.5mmol/L(92mg/dL、180mg/dL、153mg/dL),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GDM。

临床表现

妊娠期糖尿病通常没有明显的三多一少症状(多饮、多食、多尿、体重下降)。

外阴瘙痒,反复假丝酵母菌感染。

妊娠期发现胎儿过大、羊水过多。

凡有糖尿病家族史、孕前体重≥90kg、孕妇出生体重≥4000g、孕妇曾有多囊卵巢综合征、不明原因流产、死胎、巨大儿或畸形儿分娩史,本次妊娠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者应警惕糖尿病。

(1)糖尿病患者于妊娠前应确定糖尿病严重程度。D、F、R级糖尿病一旦妊娠,对母儿危险均较大,应避孕,不宜妊娠。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。

(2)器质性病变较轻、血糖控制良好者,可在积极治疗、密切监护下继续妊娠。

(3)从孕前开始,在内科医师协助下严格控制血糖值,确保受孕前、妊娠期及分娩期血糖在正常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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